【集萃網觀察】“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(ECFA)”17日晚間在臺灣立法機構經二讀表決正式通過。
17日至30日,臺灣立法機構召開本會期第2次臨時會,將ECFA相關議案、陸生來臺相關法案等列入議程。上午9時會議開始,“朝野”黨團各推派代表,針對ECFA協議文本逐條發言,經過12小時的意見表述后,進行表決并順利通過。據相關法律規定,“除法律案、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,其余均經二讀會議決之”。因此ECFA正式宣告通過。
海協會與海基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6月29日在重慶舉行,簽署了ECFA及5項附件。協議文本有序言、5章、16條文;附件包括:貨物貿易協議早期收獲產品清單及降稅安排、臨時原產地規則、雙方保障措施、服務貿易早期收獲部門及開放措施、服務提供者定義。
相關: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(ECFA)
ECFA是“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”,是指在世貿允許的框架內,兩岸類似自由貿易區的經濟合作協議。完整英文名為ECFA(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),不過這是臺灣方面的稱呼,真正的名字(中英文)要等兩岸正式談話才能確定。
來源:中國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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